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6-02-23新疆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战略地位。为贯彻落实“12.9”“5.26”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和第四次全国对口援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对口援疆工作,结合新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按照“坚决执行中央关于新疆工作的大政方针,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一总目标,以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引领,以政策支持为导向,以人才援疆为基础,以技术援疆为支撑,以物质援疆为保障,健全援疆工作机制,统筹援疆项目建设,力争到2015年新疆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达到西部地区平均水平,到2020年新疆食品药品监管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特制定此方案。
一、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由王作然副局长牵头)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国食药监办【2013】32号)要求,到“十二五”末,应建成覆盖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统一信息网络和国家、省两级数据中心,完善信息安全、信息标准和应用支撑平台三大支撑体系,建成覆盖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食品监管业务的行政执法、信息监测、应急管理、公共服务、决策支持和内部管理六大业务平台。结合我局信息化建设实际,科技标准和信息化处、信息中心对信息化建设援疆工作内容,应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开展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数据中心建设(2015-2017年)。
申请国家总局对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数据中心的建设给予扶持,从项目立项、技术指导、经费支持、项目建设等各个阶段都给予大力支持。数据中心建设分为三期开展,内容如下:
一期:初步建成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数据中心。构建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数据库私有云平台,作为核心业务处理的关键性平台,搭建业务平台,实现负载平衡,构建容灾环境。